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-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-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-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-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-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-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夏河县位于甘肃省南部。是甘肃南行旅游线进入甘南州的第一站。夏河多深谷高山,自古为“将兵略地”,因藏传佛教文化独特,风情浓郁而有“小西藏”之称。现有人口13万,面积8037.7平方公里。县城海拔2800米,年降水量516毫米。总人口8万人(2004年)。境内有优质天然草原千万亩,牧养各类牲畜百万头(只),是甘肃省重点畜牧业县之一,盛产有“高原之舟”称谓的牦牛、甘加羊、蕨麻猪等优良品种;森林覆盖率达12.7%。在浩瀚的林海和无垠的大草原上,生息着豹、水獭、香獐、雪鸡等珍禽异兽和麝香、牛黄、冬虫夏草等名贵药材;蕴藏着品位较高的金、银、铜、铁和大理石等几十种矿藏;大夏河、洮河及其支流十余条纵贯全境,1991年被国务院列为“全国第二批农村初级电气化试点县”。旅游资源更是得天独厚,一个以拉卜楞寺为龙头,以甘加、桑科草原为两翼,具有民族特色的行、住、食、游、购、娱乐齐全的旅游业正悄然兴起。拉卜楞寺金碧辉煌,八角城展显历史沧桑,白石崖溶洞、达尔宗湖、森林峡谷风光神奇,民族风情绚丽多彩,令人留恋忘返。